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道交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初審過關 擴大民眾檢舉權

  • 時間:2022-12-22 11: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道交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初審過關 擴大民眾檢舉權
立院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擴大民眾可以檢舉的交通違規項。圖為一名遊客7日穿過重重停在人行道的機車。 (圖:中央社)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2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擴大民眾可以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包括民眾發現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違規臨時停車,可向警政機關檢舉,以改善交通安全、提升行人路權,並改善來台觀光有如行人地獄的國際汙名。

有鑑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限縮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僅正面表列46項,以免增添警力負荷,但是有關人行道違規停車、車輛轉彎時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等多項嚴重違規情節,均不能由民眾檢舉,不僅影響交通安全,也讓台灣遭國際點名「來台觀光有如行人地獄」。

為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2日參考行政院版及立委游毓蘭、趙正宇、陳椒華的提案,通過道交條例第7條之1修正案,擴大民眾檢舉事項,包括民眾發現汽車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以及裝載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或未依施工安全設施指示行駛;或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等。

陳椒華指出,雖然此舉將導致影響人行道違規停車的檢舉案增加50萬到80萬件,但他也呼籲地方政府做好人行道管理,以降低警力負荷。陳椒華說:『(原音)希望各地方政府在人行道的暢通,能夠做好行政管理,這樣子的話,不只可以提升台灣我們行人、甚至觀光客可以暢通地進行觀光,尤其現在很多背包客,那如果背包客一來,這個城市根本沒辦法走路的時候,他們怎麼會來呢!所以我是覺得這個意義是非常地重大。』

立委李昆澤也指出改善人行道的正本清源之道。他說:『(原音)正本清源哪,最主要還是在於行人的行走空間,還有停車的空間,以及臨時停等區、包含這個外送專區等等,要有一個整體的友善規劃;另外,民眾用路的法治觀念啊,這些都有關聯的,這樣才能落實人本的交通。』

內政部營建署則表示,已於去年8月修訂「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要求人行道上原則不畫設機車停車格,應以畫設停車彎的方式來設置;即使要在人行道上劃設,也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且需留有1.5米的人行淨寬始得畫設。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