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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部分負擔調整 藥品、急診先行

  • 時間:2023-02-16 20: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健保部分負擔調整 藥品、急診先行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調整內容。(取自健保署官網)

健保部分負擔改革方案原訂去年5月15日施行,因疫情延宕至今。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16日)表示,部分負擔將分兩階段上路,第一階段將先調整急診及藥費,最快4月實施,至於檢驗、檢查部分負擔仍待討論。健保署晚間表示,針對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將再與醫界、相關團體溝通,在衡酌院所資訊能力及降低民眾影響衝擊下再予推行。

健保署指出,此次擬定新制主要目的是讓民眾有分級醫療與費用意識,珍惜健保醫療資源,調整內容包括門診就醫的藥品及急診就醫的部分負擔。門診藥品分為一般門診藥品處方箋及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其中,一般門診藥品部分負擔的收取方式,在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仍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

健保署表示,為鼓勵病情已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針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的收取方式,基層診所仍維持免收;醫院包括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第一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但第二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

至於急診部分負擔,在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較危急的「第1-2級」部分負擔,分別從450元、300元調降為300元、200元,「第3級」維持550元、300元,較不緊急的「第4-5級」從550元、300元調高為 800元、600元。

健保署指出,為落實分級醫療,這次調整部分負擔,期待緩解大型醫院人滿為患的現況,對穩定的慢性病人而言,到基層診所就醫則不影響就醫支出。由於此次調整與去年5月15日「部分負擔新制」內容稍有不同,仍需依程序進行相關預告及公告。

健保署表示,此次調整部分負擔,在民眾就醫行為不改變下,近6成7民眾不受影響,近1成7的民眾全年影響金額為200元以下;對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均不受影響;另外,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也維持現行收取方式。

此外,考量民眾目前未自付檢驗檢查費用,如於就醫時收取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後續若未執行檢驗檢查,將面臨退費問題;若在檢驗檢查當下收取,將增加民眾批價排隊人潮,因此,在推行上需有配套措施,健保署將再與醫界、相關團體溝通,在衡酌院所資訊能力及降低民眾影響衝擊下再予推行。

急診部分負擔調整內容。(取自健保署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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