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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法院歷史性判決 首度承認同性伴侶權利

  • 時間:2023-02-21 13:58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鄭景懋
南韓法院歷史性判決 首度承認同性伴侶權利
南韓男同性戀伴侶蘇成旭(So Seong-wook,音譯)和金勇敏(Kim Yong-min,右)。 (AFP)

南韓法院今天(21日)做出了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判決,首次承認同性伴侶權利,倡議人士稱這項判決是該國LGBTQ(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酷兒)人權的一次重大勝利。

這起訴訟是由蘇成旭(So Seong-wook,音譯)和金勇敏(Kim Yong-min)這對男同性戀伴侶提出,他們同居並在2019年舉行婚禮。這起案件現在將送交最高法院。

但這場婚禮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南韓不承認同性婚姻。

2021年,蘇成旭控告國民健康保險公團(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Service),因為該機構在發現他們是同性戀伴侶之後,終止了金勇敏的福利。金勇敏先前已登記為被扶養人。

南韓下級法院去年裁定支持國民健康保險公團,但首爾高等法院今天做出了重大改變,推翻了這項判決,實質上下令國民健康保險公團恢復金勇敏擁有的被撫養人福利。

根據韓國聯合通訊社(Yonhap news agency),金勇敏在判決出爐後表示:「今天,我們取得了司法系統承認的權利」。

金勇敏說:「這是每一位盼望同性伴侶平權的人的勝利。」

法院沒有給予做出這項判決的詳細理由。

國民健康保險公團告訴法新社,他們將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的張博拉(Jang Boram,音譯)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項判決至關重要,它是南韓各級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個合法承認同性伴侶的判決。」

聲明指出,雖然南韓「距離終結歧視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但這項判決提供了希望,顯示這些偏見是可以被克服的」。

儘管南韓沒有承認同性婚姻,但同性戀關係沒有被視為非法。LGBTQ族群大多傾向於低調生活。

倡議人士長期以來一直強調,需要立法來消除對基於性傾向的歧視。

由於國會議員之間缺乏共識,一項備受討論的反歧視法,已經被南韓議會擱置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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