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前高盛銀行家黃宗華涉一馬弊案 美檢察官求刑15年

  • 時間:2023-03-04 11:19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前高盛銀行家黃宗華涉一馬弊案 美檢察官求刑15年
前大馬銀行家黃宗華(Ng Chong Hwa,又稱Roger Ng)。(路透社/達志影像)

美國檢察官3日敦促法官,判處高盛銀行(Goldman Sachs)前大馬銀行家黃宗華(Ng Chong Hwa,又稱Roger Ng)15年徒刑。黃宗華被控協助從馬來西亞1MDB主權財富基金掠奪數十億美元,罪名成立。

去年4月,布魯克林聯邦法院的陪審團裁定,高盛前馬來西亞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黃宗華罪名成立,包括協助其前老闆、高盛東南亞區董事長兼總監的萊斯納(Tim Leissner)挪用1MDB的資金、洗錢和賄賂政府官員以贏得業務。

美國地區法官布羅迪(Margo Brodie)預計3月9日對黃宗華作出判決。

在2月25日的量刑請求中,黃宗華要求不入監,並允許他返回馬來西亞。

黃宗華曾在馬來西亞監獄度過6個月,並於2018年放棄對引渡到美國提出異議的權利。黃宗華目前已被保釋,但自定罪以來,被禁止夜間外出。

1MDB成立的目的是為馬來西亞的發展專案提供資金。相關指控源於高盛在2012年和2013年協助出售的約65億美元債券。

檢察官表示,其中45億美元被官員、銀行家及其同夥侵吞,這也是華爾街歷史上最大的醜聞之一。

2020年10月,高盛同意支付29億美元,而其馬來西亞部門也對貪腐指控認罪。

黃宗華辯稱無罪,表示被指控收到的3,500萬美元回扣,實際上是他妻子投資所獲得的報酬。

萊斯納則已認罪,並作證指控黃宗華,作為認罪協商的一部分。萊斯納尚未被判刑。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