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天(15日)將優先法案清單函請立法院審議,優先法案包含「典試法」修正案、「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案、「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案、「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與廢止「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等5案,未來如遇有緊急時效性特殊法案,也會適時補列與調整。
「典試法」修正草案部分,為了提高法律規範強度,增加對違法舞弊人員的究責機制,增訂對國家考試違法舞弊人員加重刑度及考選部求償權規定。另修正「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相關規定,得以對相關人員予以撤銷原處分並重啟考試程序。
「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部分,為了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使法律專業人員來源一元化,以提升法律專業知能,並將法律專業人員之資格取得及任用予以統合規範。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廢止案,因應2023年7月1日實施的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考試院已就所屬機關進行組織調整,並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不再設置退撫基金監理會二級機關,將業務移由銓敘部掌理,原條例已無存續必要。
考試院表示,典試法修正案等3案,已於第7會期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通過,尚待黨團協商,未來在第8會期開議後,將積極協調立法院優先排案協商及審議,完成立法程序,以利政務的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