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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基層消防心聲 考試院會擬10/12通過公務員協會法修法

  • 時間:2023-09-26 11: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回應基層消防心聲 考試院會擬10/12通過公務員協會法修法
考試院。(資料照片/CNA)

屏東工廠大火引發消防員是否可組工會的討論,行政院與考試院達成共識,將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擴大公務員結社權。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今天(26日)接受央廣訪問時表示,修法方向將朝降低協會組成門檻、開放成立專業協會進行,預估於10月中送考試院會通過後會銜行政院。

屏東工廠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的悲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高喊開放消防員組工會,維護消防員權益。行政院與考試院上週末跨院協商達成共識,將先從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著手,放寬公務員結社權和協商權。

考試院祕書長劉建忻26日上午受訪時表示,現行規定,公務員協會是以中央部會或是縣市政府整體為單位組成,消防員的聲音在目前體制下遭到稀釋。劉建忻表示,修法方向將朝組成單位下調、降低組成門檻,和開放專業協會進行,修改體制面,回應基層消防員希望加強工作安全的心聲。劉建忻說:『(原音)設計專業協會就會變成跨組織,消防、警政特種人事法規的,他們可以組成屬於他們的協會,成員就會跨機關。因為現在是一個機關一協會,而且機關是一定層級以上,如果機關層級往下,也許將來可能出現消防署協會,如果降到中央三級的話。如果可以成立專業協會,那全國也會有消防員的協會,成員跨機關,就會有屬於他們的聲音,可以傳達他們的意見。』

劉建忻表示,消防員要組工會的訴求牽涉能不能開放公務員組工會,這個議題比較複雜,考試院銓敘部本來就有「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為了快點看到進展,修法改變現有協會體制是比較有效的做法,考試院會加速修法程序。

現行條文規定,公務員協會得針對考試、銓敘、退撫等事項提出建議,可就辦公環境改善、服勤方式等提出協商;劉建忻表示,未來會如何進一步放寬協商權範圍,將待考試院審查會就法條內容進行細部討論。另外,開放組專業協會,適用對象擬包括適用專業人士法規的公務員,不僅限消防人員,修法草案將會訂出專業協會的適用對象。

劉建忻表示,28日的考試院會將把「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交付審查會,預估可於10月12日的考試院會通過,送行政院會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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