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林信得今天(2日)首度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並備詢。由於台灣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達3千人,但運安會迄今立案調查的公路事故只有17件,遭立法委員痛批自廢武功。因此林信得表示,將善用運安會母法給予的霸王條款,只要是社會關注的重大事故,就主動進行調查。
立委林俊憲2日在交通委員會質詢運安會主委林信得時,指出運安會迄今立案調查的案件中,水路高達209件、公路卻只有17件;換言之,即使全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每年高達3千,受傷人數更高達50萬,但運安會投入的調查能量只有6%,原因是啟動公路事故調查的標準是:死亡3人或死傷5人或受傷超過15人。
但是,林俊憲以美國聯邦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為例,調查標準卻是:只要有災難性事故或重現性事故、以及認定有必要調查即可啟動調查的「霸王條款」。痛批運安會的母法也有現成的霸王條款,卻在子法中自廢武功。林俊憲說:『(原音)美國聯邦運安會一戰成名,只要它認為有必要調查,就可以調查,這叫霸王條款。它去調查福特汽車會燒起來,它認為這個可能會重複性發生,所以它主動去調查,福特汽車所有的車輛都召回;特斯拉會自己燃燒起來,電動車會自燃,美國聯邦運安會自己調查,不必任何死人、也不必車禍、也不必有人受傷,它認為電動車會自己燒起來,這茲事體大,它主動去調查。我們運安會都沒在做這些事情,其實你運安會成立的母法,也有給你跟美國聯邦運安會一樣的霸王條款!』
對此,林信得會後受訪時坦言,未來將依據運安會的霸王條款,只要是社會關注的重大事故,就主動進行調查。他說:『(原音)有個霸王條款說,我們自己認為應該要調查,我們就會啟動,不能說沒有人死亡就不調查,這樣才符合社會的期待啊!未來只要是重大事件、社會關注,我們一定會調查,尤其是針對ADAS先進駕駛輔助系統來做。』
林信得指出,台灣目前還沒有真正的自駕車,只有二級的輔助系統,而且無論是燃油車或電動車在啟用ADAS後,還是不能將雙手離開方向盤,即使在美國駕駛三級的自駕車,也並非任何道路都可以隨意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