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綠能長照 內政部擴大公設用地彈性
- 時間:2017-08-17 17:3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配合綠色運具、再生能源、氣象地震監測、長期照顧計畫等相關政策發展,因此全面檢討公共設施用地之立體及平面多目標使用項目,評估各公共設施用地使用與多目標使用項目的相容性,增修相關准許條件及使用細目的規範,以提升公共設施的使用彈性,增加公共空間的運用效能。
內政部指出,如因應高齡少子女化趨勢,增修公園、學校、高架道路下層、停車場、車站、體育場、自來水、郵政等用地類別,得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使用,以多元提供幼兒園、托嬰中心等社福所需場所。
內政部指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修正條文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內發布施行,各縣市政府可在不影響原公共設施設置機能下,依該辦法規定核准作立體或平面多目標使用,增加閒置或低度利用公共設施活化使用的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