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修法 法務部:審慎處理
- 時間:2017-10-27 10:3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同志平權運動者祁家威與台北市政府向司法院大法官申請同性婚姻釋憲,大法官在5月24日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修法,保障同性婚姻。
前行政院長林全當時也指示時任秘書長陳美伶,召集內政部、法務部、財政部等相關部會討論,儘快提出衝擊最小、最有共識的法案送到立法院。
法務部是民法的主管機關,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在行政院政務委員陳美伶主導處理下,會按照原來的期程審慎處理,蒐集並提供相關資料給行政院參考,例如各國立法情形。
有不具名的法務部官員指出,未來是要修民法還是另立專法以符合大法官解釋意旨,目前還沒有定案,而且各選項間存有很大的差異,要等行政院版本出爐後,才有辦法送立法院做實質討論,而目前挺同、反同兩邊的勢力兜不攏,無法取得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