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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綁7休1 學者意見不一

  • 時間:2017-10-31 20:1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鬆綁7休1 學者意見不一
依勞動部版規定,若將兩天例假日排在兩週內的第一天跟最後一天,休息日也獲得勞工同意加班出勤,最長將可連上12天班。包括「7休1」將放寬為「14休4」,於31日預告修法。圖為勞工辛勤工作。
(圖:中央社)
勞動部預告勞基法修法草案,其中鬆綁7休1部分,學者意見不一。文大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說根本是擴大4週彈性工時適用;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勞資都需要這樣的彈性。
一例一休上路以來引發許多爭議,勞動部31日正式對外預告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將從休息日工時、工資核實計算等五大方向著手。
對此,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31日預告的五大方向,影響最大最深遠的就是7休1函釋。
他指出,7休1函釋的鬆綁,可以說是4週彈性工時擴大適用至所有勞工。李健鴻說,因為4週彈性工時的勞工在實務上最常見的排班方式就是切成二週,各上12天班,而7休1鬆綁也是最多可連續上班12天。
李健鴻也表示,且4週彈性工時跟8週彈性工時都需要經過勞動部同意的行業別才能適用,但7休1一旦鬆綁,將有可能事業單位都轉向使用鬆綁的7休1,而不申請彈性工時。
他指出,可以預期7休1鬆綁勞工工時將會變長,甚至過勞的問題會更明顯。
而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則不反對7休1鬆綁,他表示,因勞資雙方都需要這樣的彈性,且鬆綁7休1也比鬆綁4週彈性工時還要好。
辛炳隆說,不過鬆綁7休1後,屬於4週彈性工時的行業恐會更有理由讓勞工連續工作24天,因此他認為勞動部應該要增加相關配套,例如限制4週彈性工時的勞工最多僅能上15天班等,避免勞工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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