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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累犯處鞭刑?法部:需考量立法與兩公約

  • 時間:2017-11-15 09: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酒駕累犯處鞭刑?法部:需考量立法與兩公約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暨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圖:中央社)
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犯罪行為處以鞭刑,日前已經成案,將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召開會議討論。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15日)表示,國際兩公約反對酷刑或是虐待式的刑罰,而且鞭刑是否僅用於特定犯行,也涉及立法技術問題。

酒駕再犯率居高不下,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犯罪處以鞭刑,在日前已超過5千人附議成案。
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15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鞭刑的採用與否必須考量國際兩公約,因為台灣必須遵行兩公約中,反對酷刑或是虐待式的刑罰,況且全世界目前有90%的國家沒有採用鞭刑。
蔡碧仲也強調,除了兩公約的遵行問題外,也還要考量是否僅針對一定犯行採用鞭刑,這也牽涉立法技術問題。他說:『(原音)因為牽涉立法技術,若純粹酒駕累犯撞死人,當然國人非常氣憤,但是如果因這樣的類型就採鞭刑,那其他比這還可惡的犯行要不要也採行鞭刑,這個也牽涉到很多立法跟技術的考量,尤其是兩公約的遵守。』
蔡碧仲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的提案,符合一定人數規定後,政府會就後續政策進行擬定跟討論;此案將交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召開會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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