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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 時力:嚴正譴責中國迫害

  • 時間:2017-11-28 13: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李明哲遭判刑 時力:嚴正譴責中國迫害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大陸控告「顛覆國家政權罪」案28日將在湖南岳陽中級人民法院宣判。27日該法院不時有車輛進出,法院人員對媒體前來拍照十分戒備。
(圖:中央社)
對於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今天(28日)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並放棄上訴」,時代力量發出聲明表示,嚴正譴責中國箝制言論自由和跨越主權審判台灣國民之舉,沒有政治行動自由的中國,卻透過司法的威逼,剝奪台灣人的政治權利,實為荒唐、無理且粗暴。
時代力量表示,中國政府以威權方式,抹殺對人權價值的追求,無法獲得台灣人民的認同,也無助中台關係的發展,只會使中國自身更加遠離國際社會的期待。
時代力量指出,中國一路以來對李明哲的予取予求,不僅看出所謂的兩岸協議根本毫無作用,更完全說明了我國政府一再沒有作為的下場,就是陷台灣國民的人身及言論自由於危險的地步,時代力量要求,政府要硬起來,積極面對中國,主動出擊。
時代力量強調,言論自由是人權的基本價值,也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中國打壓國內言論自由,且以重罪論處其他國家國民,乃是一場墮落的政治審判。時代力量並重申,李明哲無罪,有罪的是違法關押、犧牲人權,沒有自由民主、無法包容政治異議的中國政府。他們也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懸崖勒馬,釋放李明哲,停止對言論自由的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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