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首度舉行同志節日公開遊行
- 時間:2018-01-29 16:42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法新社今天(29日)報導,路跑與其他包括丟手提包的活動,都是緬甸上週末舉行「驕傲」(&Proud)節日活動的高潮,這是同性關係仍被視為違法的緬甸,首度舉行公開的同志遊行活動。
參加遊行活動、20歲的陶津(Thaw Zin,音譯)告訴記者說:「許多人不知道什麼是LGBT。」陶津身穿亮麗粉紅色的運動T恤,頭髮染成草莓金色,並戴上藍色的隱形眼鏡。
緬甸惡名昭彰的第377章(Section 377)刑法條文是英國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法令,認定「不自然」的性交是犯罪行為,緬甸政府將此條文用來對付同志族群,並以此將他們定罪關入大牢。
緬甸政治改革雖然已逐步擴大,民眾在言論自由與公民社群上有更大的表達空間,但是人權團體仍譴責緬甸政府對同志的態度,以及對同志族群的廣泛歧視。
緬甸這次首度公開舉行的同志遊行活動約有6,000人參與活動,跟以前在法國研究機構的特定花園內舉行的非公開活動,約有2到3,000人參與相比,人數成長約有1倍以上。
現年33歲、這次公開活動的共同主辦人拉密.圖恩(Hla Myat Tun)說:「我要說的是這次活動不僅對LGBT社群,對整個緬甸來說,都是一次承認平等與基本人權的重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