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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律師法修法 朝野立委有疑義

  • 時間:2018-02-22 16: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為落實律師懲戒及淘汰機制等司改決議,法務部日前公告「律師法修正草案」,法務部可廢止有違失的律師執照。對此,朝野立委皆認為不妥,質疑法務部此舉有行政權干涉律師自治事項之嫌,認為律師的淘汰制度應由律師公會管制,相關修法由立委主導即可。

為落實律師懲戒及淘汰機制等司改決議,法務部日前公告「律師法修正草案」,其中規定律師違法執行職務或有與律師職務不相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法務部應廢止律師證書,引發律師公會大反彈,質疑法務部試圖將行政權的手伸入律師自治的事項。
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認為,律師是需要高度自治的行業,相關的淘汰制度應該交由律師公會制訂,不宜由法務部決定。他說:『(原音)律師好像不是由法務部來當它的主管機關,所以我覺得律師的懲戒應該由律師公會來自治。』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說,檢察官跟律師分處檢、辯的角色,因此,法務部不宜干涉律師倫理問題,且律師倫理問題也不是律師法的修法重點。蔡易餘說:『(原音)如果法務部要強化律師界的素質或能力的話,應該回歸律師考試來著手,由他們(法務部)去訂所謂律師的倫理比較不恰當。』
蔡易餘並認為,律師法修法除了著重律師倫理問題外,律師職業環境能否放寬才是修法的重點,因此,律師法修法應由立委主導即可,不應由法務部來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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