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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電遭控竊美光商業機密 經長:給業者提醒

  • 時間:2018-11-05 11: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聯電遭控竊美光商業機密 經長:給業者提醒
經濟部長沈榮津(圖)。(資料照片/CNA)

針對聯電遭美國起訴指控竊取美光商業機密案,經濟部長沈榮津今天(5日)在立法院指出,此案給台灣科技業者一個提醒,關鍵技術要取之有道,可透過自主研發或授權取得,並且要做好管理,避免外流。

美方起訴中國福建晉華和台灣聯電兩家公司,還有聯電的3位高級主管,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晶片,引發軒然大波。聯電已對外表示,會暫停與晉華技術合作的關係,願配合調查。

經濟部長沈榮津5日在立法院經委會指出,台灣對智財權的保護並不薄弱,問題在於科技業過去上游技術來自歐美等先進國家,當拿到技術後,再與中國大陸合作生產時得謹慎留意。對於這起案件是否會為台灣高科技業的智財權保護案件掀起後續效應,他強調,是給台灣科技業的一個提醒,關鍵技術務必要取之有道。他說:『(原音)我一直要強調一定要自主掌握,包括研發、自主研發或者是去授權。這樣就是我一直強調關鍵技術要取之有道,這樣的話怎麼樣,我們整個公司企業營運起來才會比較安心順遂。』

沈榮津並提到,有了技術一定要做好管理,避免技術流失或被離職同仁帶走,才能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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