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日前在憲法法庭就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化進行言詞辯論,其中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是否應廢除也成為焦點。司法院今天(13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表示,司法院將朝廢除刑訴法第239條但書的方向處理,也會在刑事訴訟研修會上就此方向討論。
憲法法庭日前就通姦罪是否除罪化進行討論,其中刑事訴訟法第239條,關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例外規定的但書是否應廢除也引發討論。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13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導致配偶撤告後,最後只剩下第三者須負相關責任;而實務上更有許多被性侵的受害者,因為怕被告通姦罪所以不敢提告性侵。
鄭運鵬說,不管通姦是否除罪,罪刑應合理化,即使大法官解釋通姦罪不違憲,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仍應該廢除,並不會影響刑法第239條通姦罪的刑事責任。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會與司法院討論,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則表示,持開放態度。他說:『(原音)(蔡清祥:因為刑事訴訟法是司法院主管,這部份我們會跟司法院再來討論。)(立委鄭運鵬:秘書長,你的態度怎麼樣?)這部分我們也持開放的態度。』
司法院刑事廳長彭幸鳴表示,刑事廳在憲法法庭言詞辯論上表示,應該要朝符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方向,也就是朝廢除刑訴法第239條但書的方向處理,未來刑事訴訟研修會也會朝這個方向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