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今天(29日)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通姦罪違憲。聲請釋憲法官之一林孟皇說,這不意味可以發生婚外情,因為還是有社會輿論或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國人不用太憂心。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作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因違反比例原則等理由,違憲且立即失效,以及宣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也因「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一併宣告違憲,立即失效。
聲請釋憲法官林孟皇在憲法法庭外受訪時表示,大法官的解釋與聲請人的主張完全契合,也就是認為通姦罪違反性自主決定權、比例原則,所以宣告違憲。
他說,如果說一個訴訟有勝敗,本案的勝訴方就是全台灣理性的公民,大法官透過實際審判作為,作出終局解釋,宣告通姦違憲,這引領、改變了台灣,讓國人走出家父長制、刑罰萬能的迷思。
林孟皇表示,通姦罪宣告違憲,也意味著除罪化,將衝擊很多台灣民眾的價值觀,但他要強調的是,通姦罪違憲並不意味配偶可以肆無忌憚發生婚外情,因為還是有社會輿論或是民事損害賠償問題,所以其實國人不用太憂心。
林孟皇說,應該省思的是,自己的婚姻及感情要自己經營,國家無法介入,這也是此號解釋的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