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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急箝制思想 港版國安法英文版加強監督對象增大學引議論

  • 時間:2020-07-06 16:28
  • 新聞引據:德國之聲
  • 撰稿編輯:陳文蔚
中國急箝制思想 港版國安法英文版加強監督對象增大學引議論
在去年反送中運動中,香港防暴警察強攻中文大學,示威學生手持「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與防暴警奮戰。(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臉書)

中國短時間內推出控制香港的「港區國安法」當天,因為只有中文版沒有英文版,已經屬於極為罕見狀況,但在實施三天後港府公布英文版全文,卻又被發現有一處與中文版不符,特別將對學校加強監督條文中,在學校的部分加上「大學」,因而再度引發討論。專家認為,此舉凸顯中國以及港府將特別重視大學的整頓,在強攻不下後,採取白色恐怖箝制思想。

《德國之聲》報導指出,中英文都是香港法定語言,但「港區國安法」生效後3天也就是7月3日正式的英文版全文才出爐,已被指對外商及外籍人士不公,中英文版不符也引起爭議。

港府數度稱以中文版為準

報導指出,雖然中國新華網7月1日凌晨上載全部66項條文的英文版,但首頁右上角寫明「English Translation for Reference」(英文翻譯供參考),由於未正式刊憲,因此新華網譯本不能視作具法律效力版本。直到7月3日港府公佈正式的英文版全文。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曾公開表示,港版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一切以中文版為準。

值得注意的是,正式英文版公佈後,被發現與中文版原文有出入。中文版第9條列明,港府應當加強維護國安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對學校丶社會團體丶媒體丶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宜,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丶指導丶監督和管理;第10條列明港府應當「通過學校丶社會團體丶媒體丶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但英文版同一條文指「including those relating to schools, universities, social organisations, the media, and the internet」中,在schools(學校)後面加入universities(大學)一詞,與中文版不對照,但跟新華網7月1日發布的英文譯本一致。

點名大學凸顯整頓頭號目標

報導指出,根據香港《教育條例》,學校的定義包括一間院校向20人或以上,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8人或以上提供專上教育課程。換言之,「學校」本身已包括大學,那麼為何英文版要額外提及大學?

報導引述《蘋果日報》訪問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分析,這反映了北京針對大學院校的「整頓」特別關注,不希望讓港人有錯覺,以為被要求加強宣傳及指導的學校不包括大學。

在浸會大學任助教的屯門區議員張可森也在社群媒體發文指,學術界是思潮萌芽的地方,「去年皇軍槍砲攻不下大學,現在用白色恐怖箝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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