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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選戰/許淑華論文爭議 逢甲:未達重大違規

  • 時間:2022-10-11 18: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2022選戰/許淑華論文爭議  逢甲:未達重大違規
逢甲大學11日表示,被檢舉人許淑華(圖)的學位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應於本學期內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圖:中央社)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遭爆碩士論文涉抄襲前南投市公所專員謝百傑研究報告,逢甲大學8月成立審定委員會調查,審定結果今天(11日)結果出爐,逢甲大學表示,依據「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審定,被檢舉人許淑華的學位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之程度,被檢舉人應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

逢甲大學指出,有關檢舉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畢業生許淑華的碩士學位論文涉及抄襲之學術倫理案,依據該校「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規定,由本校經營管理學院組成「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完成審定程序後,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業經本校教務處10月11日確認簽請校長核定。

審定報告內容指出,經審視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與關係人研究報告兩者內容、章節之安排,及其論文核心包含研究動機、研究問題、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訪談資料分析及研究發現等,皆有差異。此外,被檢舉人的學位論文完成於關係人研究報告公布之先。基於審定委員之共識決,判定該論文之原創應屬於被檢舉人,但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仍存有引用瑕疵之情事。

審定委員會認為,被檢舉人之學位論文經審定,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之程度,根據「逢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九點規定,審定委員會依權責做出「被檢舉人於本學期內(111 學年度上學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並送交學校備查」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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