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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鑫宇案效應!學生被要求簽《不自殺承諾書》引熱議

  • 時間:2023-02-06 16:07
  • 新聞引據:自由亞洲電台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胡鑫宇案效應!學生被要求簽《不自殺承諾書》引熱議
中國江西15歲高一男學生胡鑫宇離奇失蹤106天,疑點重重,日前尋獲卻只剩冰冷遺體。(微博)

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胡鑫宇事件後,有網民稱,上海浦東新區有部分學校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並開通心理疏導專線,希望全國校園普及心理疏導專線和心理課程。但有教師認為,校方要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等,將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目前,民間的各種《承諾書》分門別類、五花八門。

最近,胡鑫宇案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其中,關於公信力和青少年心理問題都有不少討論,官方一直以來針對這兩個看起來毫不相干的問題,採取的應對措施卻非常相近。據中國數字時代網站消息,學校害怕不幸的事情發生在學校給學校添麻煩。最近,甚至有學校為了想辦法免責,讓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

本週日(5日),在社交平臺微博和抖音相繼有網民上傳上海市浦東新區某學校要求學生簽署的《不自殺承諾書》寫道,「我現在處於危機狀態,已於某月某日到學校心理中心《心理老師》尋求幫助」。還稱「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同意不會做出任何傷害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在遇到無法解決問題時及時聯繫浦東新區心理諮詢熱線。」

鄭州前教師賈靈敏對此表示,學校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是推卸校方責任的行為,也對學生造成心理創傷。賈靈敏6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訪問時表示:「本來這些孩子們在學校上課的時候,自殺一詞對他們來說,不經常接觸或比較陌生。如果你要學生簽署承諾書,等於讓孩子每天生活在自殺的恐懼中。」

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傷害大

網絡流傳的另一份《不自殺承諾書》寫道,「我自願簽署不自殺承諾書。在簽字之前,我已明白此不自殺承諾的目的和作用,清楚地理解承諾的每一條內容。如果發現自己情緒低落,很難控制自殺念頭、衝動或行為,緊急情況時,我會打電話給家人、朋友或師長,以尋求幫助,度過難關。」

對此,曾經是班主任(導師)的賈靈敏說,孩子的心智不成熟,自殺承諾會讓學生誤以為老師如此重視學生自殺,是否是學校經常發生自殺事件:「是不是學校或周邊的同學隨時都可能自殺,讓孩子產生社交恐懼症,別的學生有錯也不敢提出批評,這更容易造成學生社交不自信以及心理恐懼。」

賈靈敏說,當發現學生出現心理問題,校方應作的是耐心疏導學生,而不是要求學生簽署不自殺承諾書,以推卸責任。

中國承諾書分門別類五花八門

近年來,動輒要當事人簽署承諾書已經滲透到中國各個領域。網絡所見,有微信網民承諾書承諾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範,不實施任何違反法律法規,平臺規則的行為。還有《放棄繳納社保承諾書》,不參與非法聚會、遊行等活動的承諾書、醋坊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承諾書、廉潔自律承諾書以及誠信考試承諾書等。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的承諾書實際上是合同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能在被強迫或威脅或利誘等手段的情況下簽署。承諾書的內容必須合乎法律的規定,不能違反法律或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自殺警語: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衛福部專線「1925」、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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