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審理季姓婦人殺夫案,這也是全國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合議庭在今天(21日)判處季姓婦人7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此案是一名新北市三重區婦人疑長期遭丈夫家暴,在去年11月趁丈夫入睡後,持水果刀將其殺害,遭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新北地院在17日選出首批國民法官,包括6名國民法官及4名備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審理。
由於季姓婦人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爭點在於是否適用「情堪憫恕」的規定。檢方建議量處8到12年,合議庭最終判處7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國民法官制度,若判決有罪,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中須有6票以上同意,且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都要有同意票。量刑部分,須有5票以上同意,死刑則須6票,同樣是國民法官及職業法官都要有同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