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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加乘計算 勞部:將重新討論

  • 時間:2017-11-15 11:2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補休加乘計算 勞部:將重新討論
因病請假數日的勞動部長林美珠(中)15日現身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林美珠略顯疲態,坦言雖然因回診關係請了幾天休假,不過現在每天上班的時間反而比過去都還長。
(圖:中央社)
依照現行規定,勞工加班時,平日加班費可以加乘1.34或1.67倍,但若換成補休,則是一比一,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15日)表示,待這次勞基法通過後,後續會審慎評估、重新再來討論補休是否也應加乘計算。

根據勞基法規定,平日加班前2小時加班費為1.34倍,後兩小時為1.67倍,休息日是2.34及2.67倍,不過,若換成補休,則都是一比一,加班1小時,補休就1小時,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及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都批評不公平。
林靜儀指出,事業單位為了減省加班費,都給予勞工補休,勞工補休累積達一定量,事業單位又一直不讓勞工補休,造成勞工想拿加班費拿不到、想補休也無法休。
勞動部長林美珠15日於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答詢時表示,待這次勞基法通過後,後續會審慎評估、重新再來討論補休是否也應加乘計算。她說:『(原音)我們再來審慎評估,我有請在專家會議裡面來提供,有一些還沒有定案,待這次修法通過之後,我們會重新再來討論這相關的事情。』
蔣萬安也表示,他已提案讓勞工有選擇權,加班後可選擇補休或加班費,且補休可依照加班費計算方式加乘、一定期限沒休完,資方必須給予加班費,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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