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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可能依國安法審訊被扣港人

  • 時間:2020-09-14 10:2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專家:中國可能依國安法審訊被扣港人
12名港人在深圳被扣留。(立場新聞提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提及在深圳被扣留的12名港人「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後,有香港專家說,他們可能會在當地被當局依港區國家安全法起訴。

12名港人上月中試圖在港搭船偷渡前往台灣,但被廣東海警逮捕。這些人當中,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他被視為「港獨」主張者。

在12人被捕之初,香港各界普遍估計,他們只會被控偷越國境罪,最多坐牢1年。

不過,華春瑩13日在社群平台評論,指12人「並非民運人士」,並「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

華春瑩的談話立即令外界相信,中國大陸方面可能會依港區國安法起訴各人。

明報今天(14日)引述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說,不排除中國執法人員盤問各人時,獲得他們觸犯港區國安法的證據,因此,案件可能會在中國審訊。

他說,這12人中,有人(李宇軒)棄保潛逃,拒絕到香港法院應訊,這顯示在港處理案件「有一定難度」,這符合港區國安法中可交中國大陸審理的「特殊情況」。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說,港區國安法屬中國全國性法律,「哪裡捉到(嫌犯),哪裡就先審訊」。

她說,中港對港區國安法都有管轄權,而兩地沒有移交逃犯協定,因此,他們在中國接受審訊的可能性較大,港府在此事上沒太多話語權,最終由中國大陸有關部門決定。

不過,中國港區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認為,中國當局依港區國安法審訊12人的可能性不大,因為相關案件在港發生。

明報同時引述港府表示,上述偷越國境案屬中國司法管轄範圍,中國大陸公安機構正依法處理,港府尊重並不會干預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執法行動。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13日發出通報,確認廣東海警於上月23日拘捕了12名港人,指他們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現正被刑事拘留,案件在偵辦中。

李宇軒逃港前曾被警方拘捕,罪名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他其後獲准交保外出;其餘11人中,部分人涉及暴動、縱火或藏有爆炸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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