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12港人家屬要求北京 庭審前至少20天通知以利旁聽

  • 時間:2020-12-21 17:45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蓬佩奧推文
  • 撰稿編輯:張子清
12港人家屬要求北京 庭審前至少20天通知以利旁聽
遭逮捕的12名香港人,其中某些人的家屬21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北京當局在審判12名港人時,在開庭前至少20天先行通知家屬,確保家屬可以前往旁聽。(推特)

今年8月試圖搭船偷渡到台灣,但中途被廣東海警逮捕並關押至深圳的12名香港人,其中某些人的家屬今天(21日)發表聯合聲明,要求北京當局在審判12名港人時,在開庭前至少20天先行通知家屬,確保家屬可以前往旁聽。

12名港人家屬的聯合聲明指出,深圳法院至今未公布開庭審判日期,現在因為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大流行,中國實施嚴格防疫措施,家屬進入深圳必須先行隔離14天,因此希望法院能夠更早一點通知家屬,方便家屬到法院旁聽。

12港人家屬的聯合聲明表示:「我們擔心中國政府會以(COVID-19)疫情大流行做為藉口…阻止我們旁聽…然後庭審就等同於秘密審判。」

路透社報導,12名港人的家屬要求法院在開庭前至少20天通知他們,並將日期公布於網路,外國外交官也可允許前往旁聽,所有紀錄都必須公開。

在此之前,中國當局拒絕讓12名港人的家屬與辯護律師到監獄探視,堅稱中國官方已為這些港人聘請公設辯護律師。

12名港人的家屬今天也再次重申,要求北京當局允許他們到監獄探視親人。

12名港人中的黃偉然(Wong Wai-yin),他的妻子在香港入境處向記者表達家屬們的心聲時說:「我們的心情非常沈重。」

路透社報導,與香港「一國兩制」下的司法獨立與奠基於基本法不同,中國法院效忠於中國共產黨,不會挑戰共黨的權威及檢方的起訴,因此定罪率近乎100%。

報導指出,這12名港人包括11男1女,8月23日搭船試圖偷渡離開香港,據信是前往台灣途中,在深圳東南方大約70公里處的水域被廣東海警拘捕,9月間遭到正式逮捕,目前被扣押在深圳鹽田拘留所。

12名港人全部都遭到香港政府指控是「反送中」的支持者,偷渡離港前曾被港警拘捕,涉及的罪名包括違反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暴動罪和私藏武器等。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這個月16日將12人中的10名成年人向法院提出公訴,分別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以及涉嫌偷越邊境罪等,最高可被判7年徒刑。至於另外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12名港人的案件受到香港與全球關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19日在推特發布推文,呼籲北京當局立即釋放涉嫌偷越邊境罪的12名港人,他並指這12名港人犯下的所謂「罪行」,只是為了逃避暴政。

蓬佩奧在推文中也批評北京當局,將香港變成往日的東柏林,並積極阻止自己的人民前往其他地方尋求自由。

相關留言

12港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