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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 支持者及家屬:深圳法院28日開庭審判

  • 時間:2020-12-25 15:56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路透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12港人案 支持者及家屬:深圳法院28日開庭審判
支持被捕12名港人的團體25日表示,4個月前因為試圖搭船偷渡到台灣,中途被廣東海警逮捕並關押至深圳的12名港人,深圳法院將於28日開庭審判其中的10名成年人。圖:立場新聞提供

支持被捕12名港人的團體今天(25日)表示,4個月前因為試圖搭船偷渡到台灣,中途被廣東海警逮捕並關押至深圳的12名港人,深圳法院將於28日開庭審判其中的10名成年人。

在全球關注香港民眾爭取民主的抗爭活動持續遭北京當局壓制之際,中國海警在海上逮捕12名港人事件,吸引香港與全球的高度關注,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19日也公開呼籲北京當局釋放12名港人。

在此之前,12名港人的部份家屬21日發表聯合聲明,指為了因應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大流行,中國實施入境隔離14天的嚴格防疫措施,因此要求北京當局在審判12名港人時,在開庭前至少20天先行通知家屬,以確保家屬有時間前往旁聽。

不過,支持12名港人的團體表示,至少其中7名港人的家屬已收到北京為12名港人指派的官方辯護律師來信,通知他們將於28日開庭審判。

被捕的12名港人其中之一、「香港故事」成員的李宇軒,他的妹妹比阿特麗斯·李(Beatrice Li)在推特貼文表示:「我們被告知李宇軒將於下星期一(28日)下午接受審判。」

貼文接著指出:「與其他具政治敏感性的案件一樣,很明顯地,(中國當局)急著在聖誕假期開庭審判,如此才能將國際社會的反彈聲浪降至最小。」

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並未立即回覆路透社的置評要求。

12名港人包括11男1女,8月23日搭船試圖偷渡離開香港,據信是前往台灣途中,在深圳東南方大約70公里處的水域被廣東海警拘捕,9月間遭到正式逮捕,目前被扣押在深圳鹽田拘留所。

12名港人全部都遭香港政府指控是「反送中」的支持者,偷渡離港前曾被港警拘捕,涉及的罪名包括違反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暴動罪和私藏武器等。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這個月16日將12人中的10名成年人向法院提出公訴,分別被控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以及涉嫌偷越邊境罪等,最高可被判7年徒刑。至於另外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此外,香港特區政府之前表示,12名港人必須先在中國面對司法審判,然後再遣返回香港,屆時這些港人回到香港後,港府可能會依他們參與反送中抗議期間觸犯的法律,做進一步犯罪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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