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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通報12港人案細節 將調查組織跨境犯罪

  • 時間:2020-09-26 22:0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港警通報12港人案細節 將調查組織跨境犯罪
香港警務處26日在臉書通報12港人案,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翻攝自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臉書)

香港警務處今天(26日)晚間在臉書通報,25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12名遭深圳警方扣押港人的案件細節,指當事人登船前已向偷渡集團繳付資金,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

通報稱,廣東海警局於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有關人士涉嫌犯下「偷越國(邊)境罪」被依法拘捕。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這12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作深入調查。

通報表示,經調查發現,這12人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當事人負責開船,計劃經中國大陸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

通報還說,12人登船前在港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以作安排出逃費用。警方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上述案件。

通報表示,目前,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依相關法律報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截至目前,12名當事人家屬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均無法探視遭扣押人員,當局更聲稱已為12人安排委任律師。在此期間,家屬也不斷要求當局公布具體扣押時間與座標等涉案細節。

香港警方今晚援引廣東省公安廳所提供的資料,並翻查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位雷達保安系統記錄表示,涉嫌偷渡的快艇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並在約7時30分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中國大陸水域。

通報說,這艘快艇之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而水警數位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快艇的時間為當天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里,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另外,廣東海警局公告提及於當天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 54.00N,114 53.00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公告提及的位置在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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