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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法院維持前首相納吉一馬弊案有罪判決

  • 時間:2021-12-08 11:46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路透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大馬法院維持前首相納吉一馬弊案有罪判決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AP/達志影像)

馬來西亞上訴法院今天(8日)裁定,維持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弊案相關案件的有罪判決。

納吉在2011年至2017擔任馬來西亞首相,任內成立國家基金一馬發展公司。他被控從中竊取45億美元。

去年7月,馬來西亞高等法院裁定納吉貪污、洗錢、背信、濫權等7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12年徒刑與5,000萬美元罰款。

納吉否認犯行,並提出上訴。但上訴法院今天裁定維持原判決。

一馬弊案牽涉範圍遍及全球,有多名高層官員與大型金融機構涉入,受到國際關注。至少有6個國家曾就一馬弊案展開調查。美國投資巨擘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會計事務所「德勤」(Deloitte)、大馬銀行(AmBank)都涉入弊案。馬來西亞政府已和這些金融機構達成和解,陸續收回30多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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