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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7年最低工資法三讀 違法雇主最重罰150萬(影音)

  • 時間:2023-12-12 14: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歷時7年最低工資法三讀 違法雇主最重罰150萬(影音)
立法院12日由副院長蔡其昌主持院會,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三讀條文規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違反者最重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150萬元。(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由於朝野對於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定位,以及是否將違法廠商排除政府採購,有不同意見,經過表決後,通過民進黨團所提修正動議。三讀法案明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且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議定調整幅度,違法雇主最高可罰新台幣150萬元。

蔡英文總統2016年提出制定「最低工資法」的政見,立法院會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明定勞工與雇主議定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法案規定,雇主如違反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以下罰鍰,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情節,加重罰鍰至最高額二分之一,也就是最重可罰150萬元。且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法案協商過程中,朝野黨團在4大關鍵條文意見分歧,包括最低工資審議會委員組成人數、最低工資參採指標、研究小組定位,以及是否排除違法企業參加政府採購等。在野黨主張,基本工資調幅不得低於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最低工資審議會組成勞方應占多數,或是勞、資、學代表各7人,以及違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等。

院會經過表決,最後通過民進黨團的修正動議。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說:『(原音)目前我們沿用基本工資審議成員組成,希望學者專家人數不宜再增加,因為連同政府代表,第三方人數將會超過勞資委員,對未來社會對話功能會模糊化,這也是勞雇團體認同的做法,請支持民進黨的修正動議。第二個是第9條部分,最低工資審議這是核心條文,因為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是維持勞工購買力的重要指標,我們認為要考慮,所以列為應參採指標。』

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最低工資審議會設置委員21人,由勞動部長擔任召集人,也是當然委員,其餘成員包括經濟部代表1人、國發會代表1人、勞方代表7人、資方代表7人、學者專家4人。

三讀法案明定,應參採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年增率擬訂調整幅度。並得參採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的分配比率,民生物價及生產者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

法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研究小組研究最低工資審議事宜。研究小組的組成包括學者專家6人,中央主管機關、國發會、經濟部、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各指派1人。研究小組應於每年4月向審議會提出最低工資實施對經濟及就業狀況的影響報告,並於審議會召開會議30日前,就審議參採資料提出研究報告及調整建議。

至於是否規定違法廠商不得參與政府採購,院會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吳玉琴表示,相關規定應回歸政府採購法或採購契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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