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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泛民人士衝撞議會 判刑8至13個月

  • 時間:2017-08-15 15:0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屬於香港泛民主派的13名激進年輕成員,因為3年前衝撞立法會大樓,今天(15日)各被判入獄8至13個月不等。
這是泛民激進年輕成員在1次司法審訊中,最多人同時被判入獄的一次。
被判入獄的人有社會民主連線的黃浩銘和學民思潮前召集人林朗彥,都是泛民的年輕成員,且在2014年「佔中」運動後崛起的新生力量。
2014年6月,立法會在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畫時,包括黃浩銘等13名被告舉行反對東北發展集會,期間以竹枝衝撞議會大門,造成多名保安員受傷。
其後,黃浩銘等13人被捕及被起訴,原訟庭去年裁定各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
但律政司指刑罰過輕,向上訴庭提出覆核。
上訴庭今天作出裁決,同意刑期過輕,改判12人判刑13個月,另1人判刑8個月,即刻起入獄服刑。
13名被告中,招顯聰沒有出庭,法庭已頒布拘補令。
招顯聰近幾年積極推動「香港獨立」運動,先後成立了「香港人優先」、「香港人主場」及「歸英獨立聯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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