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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成民眾支持反核廢 環團:中選會勿刁難核廢公投

  • 時間:2019-06-12 11:3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近5成民眾支持反核廢 環團:中選會勿刁難核廢公投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1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民眾最擔憂的就是核廢料威脅,呼籲中選會不要刁難,儘速讓公投提案通過。(鄭舲攝)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在4月2日送交「反核廢公投」第一階段連署,主張台灣在找到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前,不應再繼續興建核電廠,也不該讓屆滿運轉40年期限的老舊核電廠延役。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12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民眾最擔憂的就是核廢料威脅,呼籲中選會不要刁難,儘速讓公投提案通過。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日前提出「反核廢公投」,遭中選會以不符合「一案一事項」要求補正,因此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更改主文,補正為「您是否同意應在相關法律中增訂條文,實現以下原則:『在高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我國不得提出或執行新建、續建、擴建或研議核電廠之計畫』?」

由於現行法律沒有相同條文,可歸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民眾在公投時若圈選同意,就是同意相關法律增訂實現此原則的條文。公投領銜發起人蔡中岳說:『(原音)因為現況下的法律當中,其實有不少條文,不少的法案跟核廢料最終處置可能有一些關係,所以我們其實在公投的說明欄當中也提了,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我們建議可以增訂第21之1條,就是剛剛這個原則,在高放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啟用前,主管機關不得核准或延長任何核子反應器或核子反應器設施之興建、續建、擴建或延役。』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謝蓓宜指出,高放射性廢棄物就是電廠用過的核燃料棒,對環境具有長期的輻射危害,一束核燃料棒平均發電時間為5年,但存放地點至少要讓核廢料隔絕人類生活圈10萬年以上。「反核廢公投」的主要精神,就是為核廢料負責,主張「不能解決核廢、不要再用核電」的核廢優先處理原則。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言人崔愫欣則說,台綜院在今年3月透過問卷調查搜集民眾意見,公布「能源政策民意調查報告」,結果顯示民眾希望非核,並減少火力發電,且調查中具體提出「在無法妥善處理核廢料或最終處置場址前不應續建核電廠或讓屆滿運轉40年的核電廠延役」,有近5成民眾支持此說法,顯示民眾認為核廢料是巨大威脅,支持核廢問題應該優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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