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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邀美國陪審員見證 「台灣人有能力擔任陪審員」

  • 時間:2020-06-01 22:27
  • 新聞引據: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民團邀美國陪審員見證 「台灣人有能力擔任陪審員」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1)日召開「台灣陪審員見證記者會」,希望司法院看見,台灣人民擁有擔任陪審員的素質,呼籲政府勿固步自封,放棄真正讓台灣司法審判公平、公正的機會。(林冠妙 攝)

蔡英文總統宣布四年內將讓「國民法官」上路,但司法院提出的「國民法官」版本爭議不斷,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今(1)日表示,司法院說台灣人沒能力當陪審員,但他舉陳龍綺的冤案為例,證明台灣人民的陪審團能力不輸職業法官,曾在美國擔任陪審員的代表也說,美國實施陪審團制已有200多年歷史,經統計,判決正確率達95%以上,沒有一個制度是完全完善的,但陪審團制是民主、公平的正確方向。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召開「台灣陪審員見證記者會」,邀請曾在美國擔任陪審員的「見證人」郭重國、曾山侯、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李禮仲、台灣陪審制模擬法庭陪審員蔡麗玲、張再平及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出席,希望讓司法院看見,台灣人民擁有擔任陪審員的素質,呼籲政府不要固步自封,放棄真正讓台灣司法審判公平、公正的機會。

鄭文龍表示,台灣有能力實施陪審制,但若照司法院推動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版本,將對台灣國安造成危機,因中國已實施參審制幾十年,台灣若採行參審制,「等於在制度上被中國統一」,案件量卻是中國的萬分之一,只是被他們笑而已,代表台灣政府無能,比中國還不如。

鄭文龍質疑,司法院官員一直以「台灣人不懂什麼是陪審團」為由,反對採用陪審團制度,他很不服氣,為何很多台灣人在美國或加拿大可以擔任陪審員,回台後卻沒能力當陪審員?外國都相信台灣人民的素養,司法院卻自我貶低、歧視?這是什麼邏輯、什麼道理,他完全不懂,完全是沒有實證資料的虛構講法;他強調,陪審團制較民主,司法改革已牽涉到國安問題,尤其最近中國又取消香港一國兩制,更突顯台灣國安問題的重要性。

蔡壁如:民進黨提參審制淪橡皮圖章

蔡壁如表示,她長期在醫院工作,約有九成八的病人會信賴他的醫生,但反過來,可能八、九成的人卻不信任法官,立法院針對陪審、參審的修法,應利用一段時間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不論採取何種制度,信任才是最重要的,她在北市府3年期間,市府曾舉辦陪審團制模擬法庭,效果還不錯。

關於民進黨提出參審制,她認為只是多了一個橡皮圖章,要國人幫忙背書、維護官僚判決,英美的陪審制有一套複雜的配套措施,包括遴選辦法的多元設計,她主張可以6、7年時間陪審、參審兩制併行,最重要的還是如何喚起、建立民眾對司法的信任,改革就是要開放,讓大家一起討論,呼籲蔡政府的司法改革不要閉門造車,司改的核心是民眾的聲音,「不要封殺陪審制」,「她在野時也是提陪審制,現在執政了,換了一個位置就換了一個腦袋,變成要參審制」。

陳椒華指出,時代力量支持陪審制,也有提出修法版本,由於恐龍法官及政治介入的疑慮,長久以來,人民對審判結果的滿意度是很低的,陪審制不僅可以保障人民,也可以提升人民的司法素養,而參審制是法官和人民一起評議,法官是否會以階級等因素影響國民法官令人擔心,希望執政黨能改變想法,若沒辦法支持陪審制,至少能夠兩制併行。

她說,自己長久以來因環境案件的訴訟,頻繁進出地檢署、法院,這會期她在財政委員會,看到金融監理部分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若法治不足,台灣很難承接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而陪審制可以喚起大家對環境、金融等領域的關心,對台灣絕對是好的進步。

陪審員現身說法:美國200年前已採陪審制 當時還在拓荒時代

在美國擔任過陪審員的郭重國提到,他在美國有3次參與陪審團運作的經驗,有一次被選為陪審員,是亞特蘭大的白人聯合控告黑人的種族歧視案件,在亞特蘭大黑人比較多,但該案最後討論不出結論,最後只好解散。

郭重國說明,美國陪審團主要是在各行業中找一些普通的人民,兩造律師、檢察官會先找40人面談,並播放陪審團運作影片,且有資深法官說明陪審團制度及程序,再選出12名陪審員,12人的背景、教育程度不同,且完全和兩造當事人沒有關係,也不能和兩邊的律師談話,並提醒不能看電視、聽收音機,避免被影響。

他強調,「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經過討論後,12人要完全同意一件事是非常不簡單的,且結果大部分都是相當正確,「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案子就取消」;經統計,陪審團判決正確率達95%以上,美國實施陪審團制已有200多年歷史,「美國當時還在拓荒時代,哪有什麼水準」,12名不同背景的人做出的判決比1個人的判斷正確度高,沒有一個制度是完全完善的,但陪審團制是民主、公平的正確方向。

香港1845年即實施陪審制,175年後的台灣沒資格?

曾在去年7月參與北市府陪審制模擬法庭陪審員的張再平說,模擬法庭是由真正的法官主持,大家討論後再投票,他們模擬的案例三審都判有罪,僅憑薄弱的DNA證據,就毁了一位餐廳老闆的家,但12位陪審員都一致認定無罪,他認為這不是個案,陪審員是憑良心判斷,不要受媒體、政治勢力介入,就可做出正確判決,美國陪審制準確度約在95%以上,香港在1845年就實施陪審團制,難道175年後的台灣沒資格實行?

鄭文龍補充,張再平說的是陳龍綺案件,一、二、三審都判有罪確定,但最後有新的DNA再審無罪,「他算運氣非常好,祖宗有保祐才有這種機會」,而模擬陪審團是拿舊的DNA鑑定報告,就做出12:0的無罪判決,第一次就判決正確,證明台灣人民的陪審團能力不會比職業法官差,不像真正的判決冤案,毁人一生。

李禮仲呼籲政府接受人民卑微的請求,實施陪審制,若不行的話,陪審、參審兩制併行,以真正參與美國陪審制的經驗可以看出,人民絕不是目前司法界認為的沒有是非、智慧,人民是有是非公道的,蔡總統說要推行國民法官,真的離世界太遠,人類在西元前六世紀就有陪審團制,1670年真正落實在西方世界,「我們已經慢了人家600年,為什麼人家的人民相信司法?」,有公正的司法國家才會強盛,全世界已有50多個國家實施陪審制,呼籲政府不要一意孤行,陪審制是由法官陪人民審判,而參審則是人民陪法官在審,期盼台灣採行符合人民的審判制度,一個值得人民相信的司法制度。

(本文轉載自民報/林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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