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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上最高法院 推特被控對恐怖行徑視而不見

  • 時間:2023-02-23 09:18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告上最高法院 推特被控對恐怖行徑視而不見
社群網站推特(Twitter)被控對恐怖行徑視而不見。 (圖:foter)

法新社報導,推特(Twitter)22日在美國最高法院被控對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ISIS)視而不見。大法官正努力要判定,社群媒體網站是否要為恐怖行徑負起責任。

最高法院的9位大法官在2小時的聽證會中,聽取有關推特未能阻止極端主義分子發表的內容,因此應該為「協助和教唆」恐怖主義負責。

大法官索托瑪約(Sonia Sotomayor)表示,這有著故意視而不見的指控,「你知道ISIS在使用你的平台」。

這起案件是由2017年在伊斯坦堡(Istanbul)一家夜總會,遭到伊斯蘭國攻擊的受害者家屬所提出。

家屬聲稱,推特未能刪除並停止推薦伊斯蘭國的推文,構成了協助恐怖行徑。

在這場聽證會的前一天,針對YouTube的類似案件被送交給這9位大法官,此案涉及伊斯蘭國2015年巴黎攻擊案中的一位美國受害人。

獲得眾多大型科技業者支持的推特堅稱,他們只不過是全球數千萬用戶使用的平台而已的這個事實,並不能當作是「蓄意的」協助恐怖團體的證明。

這兩起案件的核心是,透過一項已有數十年歷史的法律賦予科技平台的廣泛法律豁免權,使得就內容問題提起訴訟變得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科技公司將這項美國法律─1996年通過的美國「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Section 230),視為網路基本法,認為它具有不可侵犯的地位。

這起推特案理論上取決於大法官是否將改寫第230條的基礎。在法官21日對修改這項法律表達部份質疑後,這種可能性似乎仍不確定。

第230條是「通訊端正法」的一部份,它為網路的發展協助設定規則,表示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針對非出於自身的資訊內容,不應被視為出版人及發表人。這項法規讓網路平台經營商,對於他人侵權資訊或不當內容得以免責,並允許進行內容審查。

這個想法是為了保護當時還在發展初期的網路產業,免於遭受一連串的訴訟影響、以便能蓬勃發展。在第230條的保護下,臉書、Instagram、推特或YouTube成為世界對話的管道,而不會面臨被推文或爭議影片冒犯者提起訴訟的風險。

但這項法律的反對者希望看到平台,因為發生在他們網站上的毒品交易、網路跟踪和暴力威脅而被起訴。

這兩案應該都會在6月30日前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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