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國會15日批准一項允許同性民事婚姻的法案,這是LGBT(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權益倡議者的重大勝利。在國會的旁聽者和雅典街頭上的群眾,都為此歡呼。
這項法案賦予同性伴侶結婚和收養孩子的權利。在這個社會保守國家為婚姻平等進行數十年的努力後,終於獲得通過。
希臘也成為最早允許同性婚姻的東正教國家之一。
同性父母組織「彩虹家庭」(Rainbow Families)負責人貝利亞(Stella Belia)告訴路透社,「這是歷史性的時刻…是充滿歡樂的一天」。
希臘300席國會中,有176位議員批准這項法案,將在官方政府公報上公佈後成為正式法律。
儘管總理米佐塔基斯(Kyriakos Mitsotakis)領導的中右翼新民主黨(New Democracy party)國會議員棄權或投下反對票,但在激烈的辯論後,該法案罕見的出現跨黨派團結,獲得了左翼反對派的足夠支持。
40歲的歷史學家尼古拉迪斯(Nikos Nikolaidis)說,「這是人權非常重要的一步,是平等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希臘社會非常重要的一步」。
最近的民意調查顯示,希臘人在同性婚姻的問題上存在分歧。強大的東正教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罪惡,強烈反對同性婚姻;而LGBT社群中的許多人,則認為該法案還不夠。
這項法案並沒有去除LGBT伴侶使用輔助生殖方法的障礙。代孕也不會擴大到LGBT個人,儘管該法案承認在國外透過這種方法出生的孩子。
隸屬於3個極右翼政黨之一的國會議員萊西(Elliniki Lysi)表示,這項法案「反基督」,損害了國家利益。前總理、新民主黨國會議員薩馬拉斯(Antonis Samaras)說,「我當然投反對票。同性伴侶的婚姻.…不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