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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案 香港律師組織:未見法外因素

  • 時間:2017-08-19 11:4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黃之鋒案 香港律師組織:未見法外因素
香港「占中」運動的青年代表人物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因為非法集結罪,17日被判入獄6至8個月不等。圖為黃之鋒(中後)在囚車上面露笑容。
(圖:中央社)
香港兩大律師組織罕見發表聯合聲明,指有關學民思潮前召集人黃之鋒等人的判決,沒有法律以外的因素。香港媒體指出,此舉是表態維護香港司法獨立,並表明判決沒有政治考慮。
香港各大媒體今天(19日)報導,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18日發表聯合聲明,指「未見有任何跡象顯示近日引起各方評論的幾宗上訴判決是建基於法理及法律以外的因素」。
聲明指出,若對法庭判決提出沒有根據的抨擊,甚或表達該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這些言論不但不合理,也有損香港司法及社會整體利益。
聯合聲明表示,極度關注部分國際及本地媒體沒有點出具體案件及有關言論內容。
聲明強調,在一個文明社會,對個別案件公開和理性評論是應獲支持,但若指判決是受香港以外的政治考慮影響而作出,是有損香港司法。
明報在報導中引述知情人士說,引起兩大組織極度關注的國際媒體,包括紐約時報和華爾街日報的社評。
報導表示,華爾街日報在上訴庭判決後發表社評,指「中國迫使香港法官將民主運動人士送入監獄(China forces local judges to send democratic activists to jail)」。
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是香港法律界兩大組織,地位崇高,無論是泛民主派或建制派陣營,都有不少大律師或律師為兩會成員。
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歷來很少發表聯合聲明,上一次是在2010年。
明報的報導指出,這次兩大組織在7年之後再次發表聯合聲明,主要是針對國際上不同機構、人士或媒體就黃之鋒等人的案件所作的評論。
報導表示,兩大組織擔心外界對香港司法有所誤解,特別是香港司法獨立十分重要,故有必要表態維護司法獨立,並表明判決沒有政治考慮。
報導引述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泛民派公民黨主席梁家傑說,聯合聲明「擲地有聲」。
報導引述梁家傑說,沒有證據顯示上訴庭法官在審理黃之鋒等人的案件時有政治考慮或政治受壓,公眾應珍視法治,討論法律觀點時毋須滲入政治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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