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向遭指欠具體措施 政院:計畫具體
- 時間:2018-07-28 14:1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經貿辦今天(28日)表示,過去我國與新南向國家簽署投資保障協定條款確實過於簡略,無法解決許多新興投資障礙,但目前在新南向政策下已有改善,例如,今年3月簽署生效的台菲投資保障更新協定,就創設「政府協調機制」,不僅擴大投資保障項目也增加台商人身安全的保障義務。
此外,新南向租稅協定簽署國家有新加坡、印尼、越南、馬來西亞、印度、泰國及紐澳等國,這更可以消除我國台商跨國重複課稅問題,進一步提昇台商在國際上的投資布局。經貿辦指出,與新南向國家洽商改善對台商待遇一向是政府努力的目標,而各國政府瞭解台商重要性後,自然也會提供優惠措施及安全保障吸引台商。
經貿辦強調,新南向政策是有完整的策略目標及具體措施,執行以來也有明顯成果,希望各界與政府一同努力,以台灣軟實力為基礎進一步與新南向國家發展更為密切的關係,同時,也期盼各界避免以偏概全,對新南向政策有不實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