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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民事結合議案

  • 時間:2018-11-23 10:12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楊明娟
香港立法會否決同性伴侶民事結合議案
香港立法會 (AFP)

香港立法會22日否決為同志民事結合合法化鋪路的議案。目前亞洲地區還沒有任何國家允許同性結婚。

這項議案促請香港政府給予同性伴侶「平等的權利」。香港立法會22日進行表決。根據香港立法會官網公布的表決結果,議案以27票反對、24票贊成、6票棄權遭到否決。

香港南華早報引述提案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報導:「政府一直逃避研究關於同性戀團體的政策。」陳志全本身是同志。

陳志全提出的議案是「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令同性伴侶得享與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陳志全說:「反對這項動議的人必須解釋,為什麼連往前邁出的一小步都要否決。」

路透社報導,目前仍未有亞洲國家允許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亞洲社會保守,反對同婚的人認為,這種民事結合將會破壞社會價值和家庭制度。

香港在1991年把同性戀除罪化。和中國大陸相比,香港對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及跨性別者)的權利有更多的支持,但仍反對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

路透社的報導特別提到台灣。報導中說,台灣被視作亞洲自由主義的燈塔,將於24日舉行是否應該承認同性婚姻的公投。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在去年釋憲,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大法官的裁決指出,「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等於宣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但大法官並未指明應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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