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的「一馬發展公司」(1MDB)貪腐案上訴至大馬最高法院,聯邦法院今天(23日)裁決,維持先前的有罪判決,以及12年徒刑的裁罰。
綜合法新社與路透社報導,大馬最高法院駁回了納吉的最終上訴,也駁回他的緩刑請求。最高法院並下令,納吉須在今天入獄服刑。
現年69歲的納吉,因非法收取一馬發展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約1,000萬美元款項在2020年7月被以反信託、濫用職權和洗錢等刑事罪名定罪。
對此案不認罪的納吉被判處12年徒刑和2.1億令吉(4,684 萬美元)罰款。
檢察官表示,在2009年,也就是納吉擔任首相的第一年,1MDB中的資金被盜竊了約45億美元。調查人員表示,已追蹤到其中10億美元的1MDB資金存放於與納吉有關的銀行帳號。
這項醜聞廣泛牽涉到世界各地的官員和金融機構,並促使美國司法部展開調查。
納吉因這些指控面臨數次審判,他一再否認涉入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