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法院:所有二審上訴判決後才能逮捕魯拉
- 時間:2018-01-10 10:13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丘其崇
第四聯邦地方法院24日將審理魯拉的上訴。
魯拉2017年7月12日被一審聯邦法官莫羅(Sergio Moro)判貪污和洗錢罪名成立,坐監9年6個月。辯方提出的上訴將由第四聯邦地方法院二審裁定。
如果魯拉被二次定罪,法院臨時執行判決的決定只會在審理所有二審上訴請求之後才會發生。
一些社會運動宣稱,將在元月24日前往第四聯邦地方法院所在的快樂港(Porto Alegre)聲援魯拉,包括無地農民運動、勞工唯一中心和無地勞工運動。
快樂港市長馬契桑(Nelson Marchezan)上週要求聯邦政府派駐國家安全部隊,以防發生群眾暴動和破壞公物的情況。但國防部鍾曼(Raul Jungmann)已否決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