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2日)新增議程,邀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交通部航港局、港務公司等單位就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口頭報告。交委會也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工程會盤點全台各地橋梁發包、工程建造等維護資料,並於1個月內提交報告。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通過民進黨立委鄭寶清、陳歐珀和葉宜津等人的提案。提案指出,南方澳大橋於民國108年10月1日發生斷裂坍塌意外,本橋梁由台灣省政府委託宜蘭縣政府於民國85年1月發包開工興建,民國87年11月驗收完成,皆早於採購法施行之前,因此招標時期並不需上網公告相關資訊,而橋梁之建築圖、竣工圖、設計圖、維護保養等相關資料,也多所漏缺。
提案指出,橋梁為交通樞紐,為確保全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請公共工程委員會盡速盤點全台各處仍使用中之橋梁,檢視發包、工程建造、竣工、維護管理等相關資料,並將有所缺漏之處儘速補齊資料,避免將來再發生憾事。
提案要求請公共工程委員會並於1個月內提交初步報告於交通委員會,並逐月滾動式檢討,盡速完成全台橋梁之資料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