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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輸中國石斑魚養殖場複驗 無用藥不合格

  • 時間:2022-06-15 20:3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漁業署:輸中國石斑魚養殖場複驗 無用藥不合格
中國海關總署通報台灣石斑魚檢出(還原性)結晶紫,漁業署15日表示,已持續與地方政府就可能其他來源養殖場追蹤調查。(高雄市政府提供) (圖:中央社)

中國海關總署通報台灣石斑魚檢出(還原性)結晶紫,漁業署今天(15日)表示,已與地方政府對通報的2艘活魚運搬漁船於系統登載其3場來源場追查,養殖戶均稱無供貨,其中1場複驗無虞。

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做出以上表示。漁業署說,其中1場養殖戶為釐清原因採檢送驗(還原)孔雀綠、(還原性)結晶紫、四環黴素(土黴素)等動物用藥品,抽驗結果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情事。

漁業署表示,已持續與地方政府就可能其他來源養殖場追蹤調查,現正與地方政府追查受通報2船同航次11場養殖場貨品來源,並採取貨源移動管制及採樣送驗,檢視供應鏈各環節,以釐清本案情,結果出爐會儘速對外說明;倘查出活魚運搬漁船及養殖場有違反,將裁處。

漁業署補充,石斑魚是重要養殖產業,漁業署與養殖業者都很重視生產品質,近年來與防檢局、地方政府攜手推動正確用藥、未上市產地監測等工作,並運用高科技航拍、衛星影像技術落實放養量申報,2021年申查報逾91%,都納入市售抽驗藥檢母數納管,所以近年來上市的石斑魚已鮮少檢出用藥不合格情事。

漁業署重申,本案將持續調查,釐清可能的問題。如果國內有查明業者確有違法使用藥物或其他不合規定情事,將依規定查處;且國產養殖魚未上市前,都有辦理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未來將持續辦理,並擴大辦理用藥管理教育訓練,配合產地聘用水產獸醫師駐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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