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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三讀修正 旅遊業:勞、資、消費者三贏

  • 時間:2018-01-10 14:5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勞基法三讀修正 旅遊業:勞、資、消費者三贏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吳琍君 攝)
立法院臨時會今天(10日)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對此,旅行業代表都表示樂觀其成,至少在人力調度上不用再那麼吃緊,也讓過去大家深感困擾的排班問題可以獲得緩解。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也指出,旅遊業原本就是服務消費者的行業,他相信,只要未來勞資雙方達成共識,一定可以創造消費者、勞、資三贏的結果。

勞基法修正案在「不斷電抗爭」中三讀過關。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對此表示肯定。
不過蕭博仁也指出,旅行業早已實施周休二日;只有領隊及導遊因為工作的特殊性,於去年向勞動部申請通過適用四周變形工時,因此問題也不大;只有團控OP因為大型旅行社每天都有團在國外,必須全程待命,業者雖向勞動部申請適用變形工時,但未獲准。因此OP將是這波修法最大的受益者。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也肯定勞基法修法三讀的結果,他認為,旅遊業原本就是以服務消費者為主的行業,因此未來只要勞資雙方達成共識,一定可以創造消費者、勞、資三贏的結果。他說:『(原音)旅遊業所有人的看法應該都是樂見其成。因為工時的更彈性調整,事實上對勞資雙方都有利,就在我整個人力的調度上就會比較寬鬆一點。那當然勞資雙方要去做更緊密跟深度的溝通協調,做到消費者、勞方跟資方三贏的狀態。』
吳志健指出,旅遊業有淡、旺季,但旅展又是一年到頭都有,因此過去一年,為了配合政府的一例一休,光是排班作業,就讓勞資雙方嘗盡苦頭;尤其觀光局在去年11月進一步要求業者接待7天6夜以上的陸客團,必須安排2名遊覽車司機輪替,更讓已經面臨司機荒的旅行業無從因應。如今工時可以彈性放寬,勞資雙方也可以不用再為排班問題飽受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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