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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管制假訊息惹議 內政部:法條本就有 絕非限制言論自由

  • 時間:2018-12-07 15:4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修法管制假訊息惹議 內政部:法條本就有 絕非限制言論自由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7日表示,政府絕對不會干涉民眾的言論自由,而是希望避免假訊息影響社會安定。(內政部 提供)

內政部修法管制假訊息,引發外界質疑有侵害言論自由的疑慮。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今天(7日)受訪時表示,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本就有相關管制,現在只是把條文定義得更清楚,政府絕對不會干涉民眾的言論自由,而是希望避免假訊息影響社會安定。

針對假訊息的管理,現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將依法開罰,不過,內政部認為現行條文用語過於抽象,因此修正為「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就可開罰,此舉引發爭議,認為有侵害言論自由之虞。

對此,內政部次長陳宗彥7日受訪時表示,現行社維法本就有針對「謠言」加以管制,現在只是把它定義的更清楚,而且是有人舉報,且查證後確認的確是「故意」傳播「不實」的訊息,才會開罰。

陳宗彥強調,政府絕非在限制言論自由,修法後,將對惡意散布不實訊息的人產生嚇阻作用,一般民眾則會在接受訊息後「停、看、聽」,進一步確認訊息的真偽,這有助於社會安定。他說:『(原音)我覺得這個修正是往一個正面的方向,不會去限制言論自由,絕對沒有這件事,台灣就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我們絕對不會有事涉到這個部分,而是我們希望不要讓這些不實的訊息,讓這個社會,大家造成不安定。』

至於未來落實上是否有困難?陳宗彥說,在修法過程中,會與執行部門充分討論,事後也會針對執行人員進行完整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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