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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最重仍可判死 蔡碧仲:既有死刑規範

  • 時間:2019-03-28 13: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酒駕致死最重仍可判死 蔡碧仲:既有死刑規範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劉玉秋攝)

為遏止酒駕惡行,行政院、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28日)同步審查攸關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政院版修法最後拍版,酒駕累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但情節重大者,可比照殺人罪論處,最重仍可處死刑。至於保留判死刑的空間是否有違兩公約?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若符合「刑法」故意情形,本來就可以判處死刑,這是原來既有的死刑規範,國際公約沒有置喙的餘地。

酒駕奪命案件不斷發生,社會輿論要求修法聲浪高漲,行政院、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8日同步審查攸關提高酒駕刑責的「刑法」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所提出的版本多達29版,修法重點包括加重酒駕刑度、酒駕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死刑,以及提高罰金額度與酒駕累犯是否施以禁戒等。

針對行政院邀集學者、專家討論後,最後審定的政院版本是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殺人事實,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多名立委關切修法的轉折,為何一度傳出酒駕致死最重下修為判處無期徒刑?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法務部原送出的部版有最重可判處死刑的相關規定,但行政院邀集學者專家共同審議下,有些學者認為不符合罪刑比例原則也違反「兩公約」,最後的政院版則在28日才出爐。

蔡碧仲並以最近有檢察官偵辦酒駕案件時,將酒駕被告的行為以故意殺人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希望能以此例作為法院判決的參考。蔡碧仲:『(原音)未來就是類似這種大家一看就知道,法院可以判斷的,符合刑法13條故意的情形,本來就可以判死刑,這是原來我們既有死刑的規範,國際公約也沒有置喙的餘地,本來我們就有這個法定刑。』

不過何欣純仍質疑,實際判決上,被以故意致人於死起訴者,最後被判重刑的案例很少,且經判決酒駕而被要求酒癮戒治的人數也僅51人,人數偏低,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賴。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則說,禁戒處分由檢察官提出申請,但目前申請案件不多;至於法官裁判的量刑過低,考量寬嚴並進的刑事政策,以及個案自首率高、被害人家屬寬恕和解等事由,也都會放進裁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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