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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梵簽協議 陸委會:中共須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 時間:2018-09-22 22:2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中梵簽協議 陸委會:中共須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行政院在3月中旬認定,陸方對台措施「名為惠台,實則利中」,應正名為「對台31項措施」,並由陸委會成立長期性專案小組,對中國大陸對台相關措施持續進行追蹤與研析,定期向社會說明。圖為大陸委員會新聞室發言台。(資料畫面)
(圖:中央社)
針對中梵簽署主教任命臨時性協議,大陸委員會今天(22日)指出,中共當局持續嚴控宗教、剝奪人民信仰基本人權,期盼該項協議能真正改善中國大陸天主教主教任命、牧靈與宗教自由。
陸委會指出,中共政權自建政以來,對宗教均採取敵視與嚴防態度;近年來為維繫政權存續,更加強推行「宗教中國化」政策,迫使宗教替共黨意識形態服務,宗教政策與法令日趨緊縮,強拆教堂、福傳及聚會活動被限制、教徒遭監控迫害及剝奪信仰等頻傳。
此外,中共還粗暴介入宗教人事安排,甚至透過集中營再教育等洗腦作為,剷除少數民族傳統信仰,反造成內部穩定出現問題,更引發台灣與國際社會強烈關切,凸顯中共政權對普世價值的漠視。
陸委會指出,中國共產黨當局持續嚴控宗教、剝奪人民信仰基本人權,各宗教信仰者均陷入劇烈苦難;期盼該項協議能真正改善中國大陸天主教主教任命、牧靈與宗教自由,及避免政治干預與箝制等棘手問題。
陸委會強調,政府將持續關注該協議執行及中國大陸宗教發展,同時強化兩岸宗教文化交流互動,以保障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權,促成大陸教會與普世教會共融。
陸委會指出,梵蒂岡是中華民國歐洲重要友邦,雙方邦誼奠基於共用的民主、自由與人權等普世價值;教廷非俗世國家,教宗方濟各也表示不會放棄任何羊群,政府將持續關注中梵主教任命臨時性協議執行及中國大陸宗教發展。
陸委會還呼籲,中共當局應保障多元信仰自由、排除政治干預與迫害。政府也將鼓勵兩岸宗教交流合作,分享自由博愛與和平理念,透過公民社會往來提升中國大陸對宗教信仰之尊重,亦將有助於兩岸的認識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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