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立法院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時,藍綠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當時以肚子碰撞她背部至少3次,並提告陳雪生性騷擾。台北地院二審今天(6日)判陳雪生賠償范雲8萬元確定。
立法院朝野在2020年7月14日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人事案時爆發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當時以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且事後公開以不雅字眼貶抑她,已構成性騷擾,因此提告求償。北院一審判陳雪生賠新台幣8萬元,陳雪生上訴,台北地院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判陳雪生賠償范雲8萬元確定。
根據判決要旨,范雲主張當時遭陳雪生以肚子碰撞背部至少3次,因此向陳雪生表示「很噁心,這是性騷擾」等語,陳雪生竟以嘻笑方式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等不雅且充滿性暗示的言語,使她感覺被冒犯、不受尊重、羞辱及氣憤,她公開抗議後,陳雪生於媒體採訪時竟又表示「我又不是餓死鬼」,並辱罵范雲「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貶抑其性別、年齡及外表等歧視性言語,讓她無端遭受非議,精神飽受痛苦。
陳雪生則答辯雙方在占領主席台時相互推擠而有肢體接觸在所難免,他並非故意以腹部碰觸范雲的背部,也沒有性騷擾的意圖。後續發言則是因面對范雲的不實指控,憤怒下基於自衛、自辯回應,言詞雖不優雅得體,卻是一般通俗用語,未寓有性或性別的實質內涵,無損對方的尊嚴,也沒有使人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
北院審理後認為,陳雪生稱是因推擠無意間碰觸,但根據現場照片及證人證詞,可認陳雪生是故意以肚子碰觸范雲的背部,此行為已構成性騷擾;至於「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言論,自其整體脈絡觀之,亦構成性騷擾,因此駁回上訴,判陳雪生賠范雲8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