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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出爐 祁家威打85分盼盡快施行

  • 時間:2019-02-21 12: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同婚專法出爐 祁家威打85分盼盡快施行
祁家威(右)及律師許秀雯(中)、陳明彥說明對於同婚專法內容的看法。(歐陽夢萍 攝)

行政院會在今天(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對於這項草案,當初聲請同婚釋憲的祁家威打了85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常務理事許秀雯也肯定草案定性同性的婚姻關係,原則上也涵蓋了相關保障,但希望能在跨國婚姻及收養部分能再研擬修正或配套。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同婚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在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仔細研讀27條條文後,肯定這項草案的內容,但希望立法院能盡快審議通過,不需要等到5月24日大法官釋憲的期限才施行。祁家威:『(原音)為什麼不訂4月25日?提早1個月,立法院審議三讀1個多月也可完成,能提早1個月,有更多人可以受到好的影響。整體來說的話,我對目前的版本來講的話,給了85分,談不上A+,至少A-的程度。』

同婚釋憲案律師許秀雯也高度肯定這部草案的方向,認為已將同性婚姻關係定性,原則上也涵蓋了婚姻的成立、效力及相關保障。

但他也指出,草案中排除了共同收養,繼親收養也必須是當事人一方的親生子女,這部分他們希望能再考慮。另外,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婚姻之成立必須雙方本國法均承認才有效,這部草案也並未提到跨國同婚部分,因此仍無法與未開放同婚國家的外籍同性伴侶在台灣合法成立婚姻,他們希望政府能盡速研擬配套。許秀雯:『(原音)如果說在這種狀況底下,他們還是不能夠居留、不能團聚、不能成立我國法的結婚登記,其實事實上我國人民的婚姻自由還是受到限制。我們不能因為今天一個台灣同志愛上了一個同婚還沒合法的國家的同志,以至於他沒有辦法合法的在台灣成立他的同性婚姻,我們是會建議政府還是要把相關配套盡速的一個研擬。』

另外,草案中明定「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之施行而受影響」,許秀雯也擔憂是否會有宗教團體成立的機構拒絕雇用同婚家庭成員等類似情況發生,恐怕會與性平法及反歧視衝突。

許秀雯表示,對於不足之處,他相信有些是因為政治折衝,有些或許是來不及完整配套,但無論如何,他們希望能在這個好的基礎上繼續往前走。

祁家威(中)與伴侶盟許秀雯(右)、簡至潔研讀剛公布的同婚專法條文。(歐陽夢萍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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